新聞背景:2月17日上午10點29分,35歲的IBM深圳公司管理人員梁婭倒在深圳地鐵蛇口線水灣站C出口的臺階上,並保持這一姿態達50分鐘。也就是說,在倒下的50分鐘內地鐵工作人員沒有採取任何急救措施,而蛇口人民醫院距離出事地點僅5分鐘車程。監控錄像顯示,在梁婭倒下後有發出求救的動作。三分鐘後,有市民發現並告知地鐵工作人員。隨後地鐵工作人員趕到,民警也在25分鐘後趕到。11點18分,急救人員到達現場發現梁婭已經死亡。
  (IBM深圳公司管理人員梁婭)
  從深圳女高管的不幸中,你看到了什麼?社會冷落,還是地鐵工作人員急救常識的缺乏,抑或質疑救護車為何姍姍來遲?為此,紅辣椒評論作者互動平臺——時評聊吧論壇設置“時論峰會”辯論帖,紅辣椒評論作者及廣大網民紛紛發表觀點。感謝各位作者及廣大網友的支持與熱情參與。經紅辣椒評論編輯整理,主要觀點如下:
  誰讓悲劇得以上演?
  
  當笑容跟不幸相連的時候,我們不得不說這是一種悲哀!誰的責任,釀致這樣的悲劇發生?在深圳女高管倒下的50分鐘內地鐵工作人員沒有採取任何急救措施,而蛇口人民醫院距離出事地點僅5分鐘車程,公共服務部門負有不可推卸的安全管理責任,這應當是毫無疑問的。可周圍的其他旅客呢,他們是否對同行者起到關照義務?很顯然,一些人對生命過於淡漠和忽視。一個文明法治社會,不該發生這樣的事情。法律和道德,必須給所有的義務者以壓力。(文/汶金讓)
  冷漠要了高管的命
  
  在高鐵線的出口,時間這樣長,死者也發出過求救動作,好幾個人經過了,卻是熟視無睹,沒有伸出救援之手,如果說有人主動幫助一下,打一個110、120的電話,也許就不會讓35歲的高管悲慘地離開。面對這種冷漠,應該通過輿論引導、法律等途徑,把人們內心的善良重新釋放出來,讓做好事的人得到褒揚,懲罰那些“以怨報德”的人,讓社會道德回歸平衡。(文/羅立志)
  “50分鐘”造就“冷漠論”偽命題
  
  其實大家都是自保的心態,現在這麼多救人被訛、被反誣的事件,普通人都會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理。但是不主動伸手救助不代表不會去找人幫忙,人們還沒有這麼冷血。女高管倒地之後,有市民發現並告知地鐵工作人員,在現在這種開道德倒車、到處爭論“扶不扶”的氛圍里,我覺得已經是很不錯的了。誰叫現在人心險惡逼得讓人好事都不敢做了呢?而我的疑問在於,為何強調過了50分鐘,來證明路人的冷漠嗎明明當事人發出求助之後三分鐘就有人告訴工作人員了。(時評聊吧網友:XXXXD)
  一個罩著“扶人總被訛”假象的社會
  
  在這個社會裡,每天會發生多少起扶人事件?其中又有幾起演變成了好心扶人反被訛的荒誕劇?我想後者相對於前者必定是滄海一粟的,然而,占據公眾眼球的總是後者。當那些荒誕劇成為熱點占據我們的眼球時,實際上在給自己造成一種假象:現在世風日下,道德淪喪,好心扶人總被訛。當這種假象矇住我們的雙眼時,我們感受到的不僅是憤慨,還有恐懼與不信任感。這恐懼打敗了我們的愛心與責任,讓我們變得“冷漠”。僅僅是那些訛人者和冷漠者敗壞了這個社會嗎?我看不止。每一個信息的傳播者都是有責任的,因為正是關註創造了“熱點”,而“熱點”吸引了更多的關註。從而,一個罩著“扶人總被訛”假象的社會就出現了。(時評聊吧網友:一旁獨奏)
  別用道德綁架路人
  
  從新聞中我們可以直觀的看到,女高管倒地三分鐘即有路過的人告知地鐵工作人員,而並非無視,因此,不能因為他們沒有上前扶起就苛責他們,甚至苛責整個社會過於冷漠。經驗告訴我們,不正確的急救有時候對傷者會造成更大傷害。因此,在這個事件中,我們更應該反思的是公共場所的急救該如何完善,該如何讓懂得急救的人用最快的速度到達急救現場,以及如何向社會大眾普及急救知識。埋怨毫無意義。(時評聊吧網友:雞蛋灌餅)
  別用社會冷漠為政府失職開脫
  
  今天深圳某媒體記者在街頭“假摔”測試路人到底“扶不扶”,仿佛女高管的死亡全是社會冷漠造成的,如此不專業做法,實在令人懷疑其職業水準,依我看是在“作”。細度新聞,發現路人並非冷漠不顧,三分鐘後即有路人向地鐵工作人員報告。是地鐵工作人員急救常識的缺乏以及救護車到達的延遲,才導致了這起悲劇,這是政府在急救配置上的漏洞與失職,為何要用社會的冷漠來為其開脫ㄎ�/肖襄)
  女高管是過勞死嗎?
  
  不知道有沒有人註意到,突然倒下的,又是白領。這幾年來,白領過勞死的新聞頻繁見諸於報端。我很好奇,新聞中的這位IBM高管,是因為什麼,突然倒在了地鐵口,是本身的疾病,亦或是連續熬夜、高壓工作之後身體不堪重負?不論如何,一個健康的人是不會突然倒在公共場合的。如果她本身即有疾病,那麼是否不應該承擔如此工作?又如果她本身健康,那麼這突然一倒,是否驗證了白領工作的艱辛與高壓力?關註健康,是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的命題。白領背後的過度勞累,也是我們在新聞中不能忽視的細節。(文/顧翌)
  悲劇該如何善後?
  
  悲劇已然發生,討論與反思應該繼續,但我認為有件事更為重要與迫切,那就是該如何善後?事故發生在地鐵口,地鐵工作人急救措施缺乏導致救治延誤,地鐵公司該負責嗎?猝死估計與工作壓力大分不開,可是這又並非上班時間,能算工傷,申請公司賠償嗎?救護車的延遲達到,以及民警的“不作為”也算一種政府的失職,政府該坐視不理嗎?老人已經失去了女兒,應該給他們一個滿意的善後處理方案。(文/小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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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時論峰會】從深圳女高管的不幸中看到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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